日期:2011-06-09 来源: 关注:9922
即出典人收取典金向承典人转移自己财产的行为。出典人在双方约定的典期内,不再享有该财产的占有权、使用权和收益权。典期届满,出典人返还典金,赎回原物。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出卖。是“典买”的对称。